委托朋友理财亏损400万,律师帮其追回本金

案情

       当事人在亲戚的介绍下,委托了一位康先生为其进行炒股理财,双方在从未见过面的情况下,于2016年6月签订了一份委托理财合同,合同中规定亏损都由康先生承担。在签订合同后,当事人便转了400万给康先生炒股。没过多久,400万就亏损得仅存三万元了,当事人赶紧来到了诵盈找到了杨志峥主任,希望我们能够通过诉讼将亏损财产要回来。

方案

       由于双方从未谋面,想起诉康先生,却连其如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都未知。于是,律师凭借经验转账信息以及大量身份检索、比对,通过一系列繁琐工作,最终确定了康先生本人基本信息,以此实现诉讼可能。考虑到双方在未见面情况下签订的合同,为防止合同不严谨,律师让当事人与康先生进行电话交流,同时进行录音取证,在电话中康先生确认了其委托炒股的事实,让合同效力进行了进一步的确认。 杨律师认为,虽然在委托代理制度规定里,由代理人来承担所有的风险是不被认可的。但是在类似代理理财的案件中,根据各法院的实际案例情况来看,当事人与康先生签订的亏损由被委托方负责的协议,能够得到大部分法院的支持。我们从法律制度与案例分析的角度出发,在当事人没有信心要回钱款的时候给他打了一剂强有力的静心针。

结果

       在立案以后,法院方面主持了调解并达成调解协议:亏损的四百万由康先生全部承担,分批次计算利息进行返还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