俩侄女联手和叔叔争东城公租房,诵盈律师巧破「产权变更时间差」迷局,终胜诉!
原告:丁泽言
原告代理律师:回志新律师
被告:刘芷宁(已故大哥丁泽远之妻)、丁可澄(已故大哥丁泽远之女)、唐绍文(已故大姐丁清婉之夫)、唐可盈(已故大姐丁清婉之女)
(本案中人物均为化名)
——“这套房子,你奶奶当初就立过公证遗嘱写明给我,作为晚辈你们该尊重她的决定。”
——“可当年房本不是在爷爷名下吗?我们不知道,而且这房子有爷爷份额,叔叔凭什么说就你一个人继承?”
近日,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回志新律师代理的一起公证遗嘱+转继承的老宅继承纠纷,在东城法院一审中获得关键胜诉。对方主张法定继承并质疑遗嘱效力,回志新律师精准抓住“遗嘱效力+产权变更”这两个突破点,最终实现诉争房屋由我方当事人继承、对方主张被驳回的结果,切实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逝者遗愿的尊重。
01.案情介绍
被继承人刘素贞于2019年离世,其夫丁振生于2018年先行去世。两位老人一生勤谨,在北京东城区某胡同置有一处老宅309号房屋。二人育有三名子女:老大丁泽远、老二丁清婉、老三丁泽言。三兄妹关系和睦,这里既是团圆的原点,也是一家人共同的记忆。
二姐丁清婉和大哥丁泽远分别于2020年和2023年去世,其配偶与子女——唐绍文与唐可盈、刘芷宁与丁可澄按照转继承规则一并进入继承序列。随着大哥的去世,父母遗留的房屋产生了争执。案件的复杂与敏感,源于房屋登记与意愿表达的时间差:房屋曾经历从父至母的权属变更,而刘素贞在2013年已立下公证遗嘱,明确将其对该房屋享有的份额留给小儿子丁泽言。2018年,丁振生去世后,一家人办理了继承公证手续,其中丁泽远、丁清婉和丁泽言表示放弃继承父亲的份额。
故丁泽言主张,该房屋虽曾登记于父亲丁振生名下,但实系由其出资购买,且父母生前已有明确意愿将房屋留给他。更重要的是,母亲刘素贞于2013年立下公证遗嘱,明确表示将其在房屋中的产权份额留给丁泽言个人所有。在父亲去世后,涉案不动产又过户至母亲名下。房屋应该按照遗嘱分割。而此时两个侄女均不认可继承公证文书,认为奶奶刘素贞的订立公证遗嘱时,爷爷丁振生还在世,虽然爷爷过世后房屋产权变更至奶奶刘素贞名下,但其处分的仅仅是属于奶奶的部分。而爷爷丁振生的遗产部分需要按照法定继承分配。多次协商无果后,丁泽言遂委托诵盈律师事务所回志新律师提起诉讼,请求确认其对涉案房屋的单独继承权。
02.案件焦点
回志新律师代理案件后,精准识别出本案的两个核心法律争议点:
1.公证遗嘱的效力范围:刘素贞在2013年立下公证遗嘱时,尚未持有房屋全部产权。当遗嘱开始生效后,房屋产权已完成变更。此时,能否以生效时的财产状态来认定遗嘱的有效处分范围?
2.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的适用边界:其他继承人主张被继承人丁振生的遗产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分割。
问题在于丁振生去世后房屋已过户至刘素贞名下,该房屋在刘素贞去世时已成为其个人遗产;而刘素贞又有公证遗嘱,应否优先按遗嘱执行?
03.办案经过
面对复杂的家庭关系和法律规定,回志新律师制定了周密的诉讼策略:
第一步:夯实证据基础,构建完整证据链。回律师代理后,系统整理了包括刘素贞生前订立的公证遗嘱原件、继承公证书、房产登记信息、家庭关系证明等关键证据。特别是2013年的公证遗嘱和2018的继承公证手续,两份文件形式完备、内容清晰,为案件奠定了坚实基础。
第二步:厘清法律关系,精准适用法律。针对被告方"丁振生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分割"的主张,诵盈律师指出:诉争房屋在丁振生去世后已变更登记至刘素贞名下,在法律上已转化为刘素贞的个人遗产。刘素贞在公证遗嘱处分其个人财产,完全符合法律规定。
第三步:突显赡养事实,赢得法官认同。回律师还提交了丁泽言获得的"万名孝星"荣誉证书,证明其长期尽到主要赡养义务。虽然被告方质疑该证据的证明力,但这一举证客观上强化了丁泽言作为主要赡养人的正面形象。
04.判决结果
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法院经审理,完全采纳了诵盈回志新律师的法律观点,判决:被继承人刘素贞位于北京市东城区某胡同309号房屋由丁泽言继承;驳回四被告的全部诉讼请求。法院在判决中明确指出:刘素贞在去世时即遗嘱生效时已取得房屋全部产权,故丁泽言主张继承诉争房屋全部份额于法有据。
05.律师解读
回志新律师认为,此案对类似继承纠纷具有重要参考价值:
1.公证遗嘱的“时间效力”。遗嘱的生效时间是被继承人死亡之时;此时点上的财产状态决定遗嘱能否覆盖。即便立遗嘱当年权属未全,但若生效时已完成权属取得,遗嘱处分仍然有效。这一规则确保了遗嘱对最终遗产状态的精准对应,最大限度实现遗嘱自由。
2.房产登记变更的法律意义。本案中,房屋在父亡后已过户至母亲名下,法律上即成母亲个人财产。母亲死亡时,房屋作为其个人遗产由遗嘱处分,不再回到父亲遗产项下重新法定分割。这一步的权属转换,是本案结论的转轴。
3.遗嘱优先与法定继承的衔接。在涉及遗嘱继承和法定继承中,有效遗嘱的部分,先按遗嘱;仅对遗嘱未涉及或无效的剩余,才适用法定继承。本案正是严格遵循这一层次规则,避免了“把全部财产一概拉回法定继承”的混乱。
在本案中,回律师一方面从公证遗嘱、登记档案、亲属证明、继承公证手续决定了此案的关键胜负;另一方面,他在赡养荣誉、照护记录上也增加了说服力。家事审理注重法理与情理并行,两线并举,常能事半功倍。
06.案件总结
这起跨越两代人的继承纷争,最终在清晰的法律规则与扎实的证据链面前落定。亲情一旦与利益相遇,往往最易受伤;而恰恰是规范的程序与充分的举证,为公平撑起了最后的屏障。
诵盈律师团队以严谨的事实梳理与精准的法条适用,既帮助当事人实现了父母生前的真实遗愿,也再一次彰显了遗嘱继承“尊重被继承人意思自治”的核心价值。法律介入家事,并非为了撕裂亲情,而是为了让生者无愧、让逝者安息。尤其在房屋继承纠纷中,关键在于精准把握《继承法》《民法典》等规范的衔接与适用:厘清房屋权属的形成与变更,判断处分行为(如遗嘱、公证、赠与)在时间轴上的效力,依法确定各主体的继承顺序与份额。只有把产权来源、遗嘱效力、继承关系三条线索对齐,结论才经得起审理与执行的双重检验。
诵盈律师建议:立一份合规而明确的遗嘱,保留关键凭证,必要时尽早咨询专业律师。让法律成为亲情的护栏,而非隔阂;让家的记忆,被妥善安放。
北京诵盈律师事务所成立十二年,是国内知名的遗产继承领域专业化精品律所。 如需了解更多继承相关法律问题,可以联系诵盈律所,获取更有针对性的建议和方案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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